徐淑梅,女,生于1957年2月15日,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,中共党员,二级律师,现任河南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委员会委员,南阳市律师协会理事、女律师协会会长,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,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。 徐淑梅律师自1982年从事律师工作,先后任社旗县律师事务所主任,社旗双梅律师事务所主任,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副主任等职。 徐淑梅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多年来,办理各类案件数千起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,她的办案宗旨是:想当事人所想,急当事人所急,一切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,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,她所办过的案件无论胜败都能得到当事人的满意,即所谓胜胜个明白,败败个明白,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,在社旗工作时即被成为“徐铁嘴”。由于她工作态度端正,办案认真,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,曾被选为南阳市第一届人大代表,南阳市首届十大女杰,南阳市政法战线十大英模,市十佳律师,连年被市律协评为优秀律师,优秀党务工作者。执业初期,主攻刑事辩护案件,近年来,她对房地产案件特别是建筑工程索赔案有所研究,有不少成功案例。 |